关于对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待遇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报
2018-05-18 09:50:09
受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委托,近期中国医师协会责成本会毕业后医学教育部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依据日常监测和学员实名举报情况,通过与学员座谈、查看学员补助发放单据和医院财务发放报表、医院核实确认等途径,对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学员收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该院现有23名社会化招收学员,第一年生活补助1450元/月,第二年1550元/月,第三年1650元/月,餐补150元/月,住宿补助150元/月。
二、山西省汾阳医院。该院现有35名社会化招收学员,生活补助均为1700元/月(儿科、全科等紧缺专业社会化招收学员为2000元/月),提供免费住宿。
根据专家和工作人员检查结果,中国医师协会经研究决定:
1. 鉴于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社会化招收学员生活补助与本院同等条件住培学员工资水平有较大差距,不符合《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中“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的要求,建议山东、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对上述2个培训基地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1个月。
2.整改期满后,中国医师协会将择期组织专家复查。如复查仍不合格,将提请国家卫生计生委暂停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或撤销其培训基地资格,同时,建议山东、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请上级干部管理部门对该培训基地负责人予以问责。